报检和报关的公司可以不是同一吗 (报关后可以更换代理商吗)

2024-05-09 10:50:26 物流热点 inbd9

报检和报关的公司可以不是同一吗?

1、由工厂来报检,厂检单是B公司的,报检单和随附的发票箱单合同都用A公司的就可以了。出的证书都是A公司的。这在商检局的规定里是允许的。一个工厂的货可以有好多家外贸公司来购买出口,都是出具不同的商检证书的。

申请商检的公司与报关出口的公司可以为不同的公司吗?

1、由工厂来报检,厂检单是B公司的,报检单和随附的发票箱单合同都用A公司的就可以了。出的证书都是A公司的。这在商检局的规定里是允许的。一个工厂的货可以有好多家外贸公司来购买出口,都是出具不同的商检证书的。

2、可以自己在电脑上用WORD来自己制作发票和装箱单,签字盖章即可。商检证、原产地证和普惠制证这些单证,一般由出口生产厂家(已在商检局备案)来申办,或有进出口权的公司申办。不过有时候,是工厂申办而经由外贸公司出口的。

3、商检与有无进出口权无关——出口商检是根据出口合同和需要向商检局申请的——凡是法检商品才需要办理商检,非法检商品,无需办理商检——如果是A工厂的产品出口,且需要商检,那么A工厂可以去办理商检。

4、可以的,合同发票箱单都由外贸公司做,还要有报检委托书,报检的时候发货人写外贸公司,你们作为生产企业就可以了。

5、商检工厂的名字和核销单是可以不一样的。但商检的通关单的发货人与报关单上的发货人,必须和核销单的公司名称要一致,否则海关不会受理报关,也就没结汇和退税了。

更改进出口代理公司后,需要与国外厂家重新签订什么协议吗?

需要签订协议的。代理不分区域的,所以就算异地也不用太担心,不会耽误事情。如果对方是个纯代理的话(没有自营业务),资金可以放心打过去的,代理都是这样操作(有便于税务机关查)。

第一种是你们公司和外商签进出口合同,你们公司再和进口代理公司签代理合同,两份合同之间是存在关联关系的,即进口代理合同中应明确体现出进出口合同的编号。

无论是采用代理或经销的方式,均需签订书面合同。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应当注意如下主要问题:签约双方的名称应当是全称而不应是简称。我方或对方是集团公司的成员(如子公司或分公司)时,更应写明全称。明确交易方式。即究竟是代理还是经销。

只需提供真正买家与外国的发票箱单合同以及报关报检委托书就可以了。不过,给你个经验之谈,报关时,你最好自己做一份简单的发票箱单合同,然后盖上买方公章就可以了。

应该由三方共同签订采购合同,即国外客户,代理公司,被代理方。

报关时境外收货人写错了,可以更改吗?如果不改会有什么影响

1、报关时境外收货人写错了,可以更改,不改通常不会有什么影响。报关涉及的对象为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由于性质不同,其报关程序各异。

2、填错肯定有影响,不怕麻烦建议申请。祝你愉快。

3、如果商业发票上的收货人错误,可能会对进口货物的清关和后续处理产生一些影响,因为商业发票是报关和清关的重要文件之一。

4、不会影响退税,但有些地方退税是需要提供提单复印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代理报关企业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关对专业报关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专业报关服务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明确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权利义务,加强海关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进出境货物报关的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海关对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主管机关。

报关企业,是指按照本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企业法人。

出口货物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超过规定时限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征收滞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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