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洲玉米事件是怎么回事(白沙洲市场‘玉米’事件处理的怎么样了)

2022-08-26 19:01:41 物流热点 inb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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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洲玉米事件是怎么回事





白沙洲市场“玉米”事件持续发酵,而且引起来 款,并且还要迫使他人顺从。

又有滨州的卡车司机暴出,去年到白沙洲市场的一趟6000元运费,到现在一年多了,仍然要不回来。其中细节暂且不论,货物安全运达,就应当付给运费,天经地义的事性,却是纠纷不断。长此以往,市场何来信誉可言。

培养一个市场不容易,不能因为独有的行业行规,就此断送了它的发展前程,只有及时整改不断完善,这才是长久的经营之道。

白沙洲市场玉米事件最新情况,四川观察连线小王,了解事情的经过。市场负责人说小王将面临广西货主的起诉,货主已经将资料提交给法院,接下来就是等待法院审理的过程。小王也说当时他们没有说玉米抵扣运费钱,现在有许多博主,纷纷删除玉米抵扣运费的有关视频。

白沙洲市场玉米事件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具体事件是这样的

小王,在广西南宁通过网络订单接到了一笔玉米运输业务。就是帮货主运一批玉米到武汉白沙洲蔬菜市场兄弟商行,可以得到运费3500元。

货主提出玉米要在冷链车上卖一个早市,小王也同意了,8月17号凌晨三点多到达武汉白沙洲蔬菜市场兄弟商行。工作人员开始在小王的车上出售玉米。于是小王和他朋友去休息了。

到了下午,小王联系他们商场负责人。打算先收下运费。可是打了两个小时的电话,商场的负责人也没接电话,微信也不回。后面问起说是在睡觉。

到了16点51分左右,小王急了直接把车门锁了,不让工作人员卖玉米。在随后的七个小时,有些玉米发生变质,已经不能卖了。

兄弟商行的负责人到现场和小王交流,说要卖完货才能结运费。小王担心货卖完了之后自己一分钱也拿不到。所以要他们先结算运费,才能继续卖玉米。

双方在这个情况下僵持着。负责人打通了市场管理员的电话。在市场管理员和职能部门介入在8月19号凌晨15分。他们打开车门,发现玉米已经变质了。

随着这个事态发酵他们也意识到,必须赶紧处理这个事情。到了8月19号下午五点。经过多方协商,小王拿到了3500元运费。

但是这个运费倒是结清了。但是这两吨玉米变质导致无法销售造成7500元的损失,兄弟商行要求小王承担赔偿责任。

武汉白沙洲蔬菜市场也回应了这个事情。第一,这个事情是关系货主和司机的纠纷。武汉。白沙洲大市场兄弟商行是货主的合作伙伴。和司机没有结算运费的关系。

第二。在电子订单中货主与司机。小王并没有约定,何时结算运费 按照他们的交易惯例,一直是鲜活货品在运输的冷链车上存放销售完成后才能结清运费的行规。

因为是小王第一次运输鲜活货品。不太了解,交易的惯例,所以产生的误会。小王才会提出结算运费后离开的要求。

鲜活货品运输有一个行规,不仅仅是玉米,还有水果蔬菜水产品,一类都会在货主要求的冷链车上销售的行规。一般情况下,货主会征用。司机的冷链车。司机不会同意,但是货主会以没有卖出货没有回款,为借口拒绝支付运费。司机只能同意卖完再结运费。

一般来说,接受这种订单的,都会知道这个惯例。也就接受了卖完货品再结算运费的惯例。这种行规对于司机显得非常不公平。明明货物已经送到了,为什么不结算运费 这个行规是否需要进行调整,还是继续延续。但是其实这个情况很难改正。因为在了冷链车卖货,可以节省商户的搬运费和时间,确保了商品的质量,大大降低了销售成本。

如果大货车司机不想接受"压车",除非不想接受这样的订单。因为有很多生鲜的货主都会提出压车这个要求的。大货车司机如果想要接受这个订单,想要赚钱的话。那就必须接受这个行规。

现在运费已经给了,但是损失本来是要小王负责的,小王不愿意承担这个损失,因为这样一来这一趟白跑自己还得搭钱。

还好兄弟商行不追究小王的责任,小王也不再追究对方的责任。这个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与此同时,小王也否定了网上流传武汉人欺负外地人的说法。称自己只是和商户的纠纷。他驾驶货车离开市场时也有人给他送水送饭。说武汉人很热情。招待的很好,是自己第一次接受订单,是不知道有这个行规。

四川观察连线一名律师。律师称这里面要判断一个问题,第一要有合同,如果有合同就按合同约定,没有合同,那么可以按照一定的商业惯例来解决。它实际一个货物运输的纠纷,那么首先要看双方的合同,合同中有一些条款,比如说要把货物运输到位,然后要去结算它相对应的货款,一般情况下要结算货款,就是到了及时结清货款。但是对于长期合作的,它也可以约定在一定的周期内结算,只要是合同约定那就是合法的。如果合同约定不清,一般按照商业惯例。

但是这不代表着小王没有过错,过错也不了,根据我们的民法典,包括以前有关合同法规定,就是要防止损失过大,作为一个基本原则,那么这种鲜活的农产品,如果运输到后,原则上应该立即进行销售或者进行相应得处理,那么小王不让玉米继续销售,闷了几个小时不进行销售,货品第一价格可能下降,第二可能会产生变质。这中间所导致的损失应该由运输方自己来进行承担。所以说货主可能要起诉,如果说别人运费结了,但是收到的货物已经变质,那么中间可能要存在另外的一个赔偿。如果运输那么一定要签订合同,否则容易产生一些纠纷。

现在货方已经起诉小王,接下来就是等待法院审理的阶段,希望大家理性看待这个事情,一定要等最终的结果,不能先入为主,具体事由,应该以官方报道为主。

看他本人发的视频,运费已经结算了。但是也不能一棍子全打死,市场也不一定全是本地人,但是市场管理者绝对有一定责任。

白沙洲市场玉米事件已经处理完毕,大货车司机已经拿到3500元送货费,事件圆满画上句号。

在这起事件中涉及到的利益方有大货车司机,买家和商行。

大货车司机负责把货送到大买家手里,买家负责把送货款付给司机,商行负责提供场地做买卖,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事件发生以后,三方各说一词,都说自己有理,自证清白,把责任都推给他人,闹的网友不明真象,难以理出一个头绪。下面我就来说说这件事,大家看看我说的如何

一位姓王的司机按合同把一车玉米从南宁运到武汉白沙洲批发市场,到货是凌晨三点钟,买家收货后,从凌晨开始售卖。

天亮以后,司机要求买家付送货费,付款走人。而买家坚持压货售卖,也就是说不能卸货,直到把玉米售完才能付送货费,司机才能开车走人。

双方坚持不下,司机一怒之下把车门锁了,造成买家不能正常卖货,直到七个小时后司机才打开车门。

由于玉米是新鲜的,是用冷链货厢车运输。司机关闭了汽车发动机,冷冻设备不能工作,造成剩下的140袋玉米变质,损失达7500元。

问题来了,买家不干了,要司机赔赏损失并拒付送货费。事情也惊动了商行,商行要求司机立马走人,也就是说以车上的玉米代替送货费。否则就要收管理费。这就是整个事件的始末。

那么,在这起事件中究竟孰是孰非,这是必须要搞清的一个问题。而有些人没有搞清问题就发表个人见解,混淆了视听。

首先大货车司机把货送到没有问题。大货车司机要求买家立刻付送货费,而卖家坚持压货售卖,究竟谁对谁错呢

其实这就是管理比较混乱的一个地方,我觉得商行也难逃其咎。其实,压货售卖是一个行业潜规则,而司机是一名新手司机,并不懂这些。

这个潜规则一直都存在,并且全国都是这样,有人说它是霸王条款。怎么说呢 这个条款是由单方面作出的,说它是霸王条款,貌似有一定的道理。

这里我就想说一句公道话,如果商行用公文的形式把这个潜规则公之于众,让潜规则变成明规则,司机一看就明白,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讲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这司机也是冤枉的,其实合同上并没有压货售卖这一条,司机蒙在鼓里,你说他是不是冤枉的呢

而买家要求压货售卖按潜规则办事也是合乎常理的,并不违规。

我倒认为商行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商行出面要求司机交管理费涉嫌敲诈勒索,好在司机不吃这一套,商行才没有得逞。我觉得商行应该尽快拟定一份正式合同,明文规定压货售卖这一条,这样就不会产生矛盾了。

以上是我的分析,大家觉得有没有道理呢

1.小题大作,狗拉羊肠十八哌,越拉越长。把圈内小事扩展为社会事件。

2.道德绑架,把个人之间的"玉米"事件与全国支援武汉抗疫联系起来解读,居高临下,实施道德绑架。

3.真真假假,乱说乱讲。白沙洲市场"玉米"事件本身,商户并未说过用玉米抵运费之类的话,而且司机小王也证实了这一点。这种说话不负责任的现象应予严惩。

4.白沙洲市场"玉米"事件本身已处理完毕,但广西货主已起诉司机小王,同时,"兄弟商行"也保留了起诉司机小王的权利。纷繁复杂的世界里,能不能少点信口雌黄

诗画人生,相约篁岭。专注热点,净化心灵!我大概关注了一下,发现网络上现在明显有对立的两派,所以觉得还是有必要先来还原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

话说山东王某在网络上接了一单活,从广西装一车新鲜的玉米(请留意,是“新鲜”的)到武汉白沙洲市场。按常规,王某把货运到市场以后,就是收货方负责卸货、验收,然后付清运费。

可这是一车新鲜的玉米,据说运这类冷链生鲜的货物有个“行规”,就是要“压车”,边缷边卖的!你可能会说,要是一个月卖不完,那人家不就要呆上一个月也不能走

不是的,行规一般约定:三天!说到这里,我大概率地认为:此次白沙洲玉米事件,责任方主要还是王某自己!

我相信广西委托方肯定是在电子合同上讲明了这种情况的,各行有各行的规矩,而所谓的规矩就是已经“约定成俗”了的,大家都应该遵守!

题主问该事件处理得怎样了 目前王某运费已经拿到了,但后续的问题还是要解决的:比如因为王某不配合强行关闭车门不让缷货,造成140袋玉米变质了,这个损失谁负担 还有王某散布对白沙洲市场不利的言论,损坏了市场声誉,市场方面会不会起诉等等。

现在是法治社会,我们有时同情弱者,但也不能罔顾事实,是谁的责任就该由谁来承担后果。好的,就说这么多吧,不喜勿喷呦!

前几天,来自山东滨州的一卡友在短视频上声称武汉白沙洲市场不结运费,只肯用玉米结算运费,并要求司机承诺不要运费后才放行卡车。这一事件引起了不小的舆论争议,大家纷纷站边卡车司机,对白沙洲市场和市场商户展开了声讨。

其实仔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原本一件简单的事被搞复杂了,纠纷的起因完全在于“行规”,只不过当事双方对“行规”理解出现了偏差,这才导致局面扩大化。

我们不妨先来看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这有利于我们站在客观的理解这一事件:

1.8月16日,山东滨州一卡车司机在广西南宁装了一车新鲜玉米,17日凌晨3时许抵达武汉市白沙洲市场“农副产品兄弟商行”,经商行确认,货物无缺损、无变质,一切正常。

2.白沙洲市场“兄弟商行”与广西货主这边长期存在农副产品代销合作关系,仅仅在8月份就为广西货主代销了290吨的货物。按照惯例,货主与“兄弟商行”这边早就达成了默契或者说是“行规”,即运费由广西货主这边支付,再就是销售过程中需要“压车”,所谓“压车”即货物到达市场后不卸车,而是直接在车上销售,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保鲜,因为车上的货物是新鲜农副产品,而冷链货车具有保鲜的作用。

3.玉米运抵白沙洲市场的时候是17日凌晨3时许,“兄弟商行”要求压车销售,山东司机也同意了,但直到36小时后,也就是18日下午4时许,玉米仍未销售完。这时候山东司机不愿意了,要求先结运费,“兄弟商行”的意思是“行规”规定可以压车销售3天,时间还没到,拒绝结算运费。

4.拿不到运费又开不走车的山东司机愤然将车厢锁了,白沙洲市场管理方出面调解无果,直到7个小时后司机才重新将车厢门打开,但此时部分玉米已经出现了变质的情况,据“兄弟商行”方面评估,损失金额有7500元。

5.这个时候双方的火气都拱起来了,“兄弟商行”认为司机锁车门的行为使得他们错过了最佳销售时间,还导致部分玉米变质,不肯让广西货主那边结算运费,要求司机把剩下的玉米拉走,就当支付运费了;货车司机不干了,“凭什么用玉米结算运费 我将货物安全完整的送达就算运输合同达成了,早就该结运费了”!司机这个时候发布了“白沙洲商户拒绝结算运费,用烂玉米抵运费”的短视频,视频内容迅速传播开来。

19日上午,派出所和市场管理所介入调解,最终调解结果在下午4时许达成,广西那边同意结算运费,“兄弟商行”代付3580元运费后,司机卸货离开。

关于这一事件,我们应该理性的看待:

以上就是事情的整个经过,从开始到最后,矛盾的成因无非是双方对“行规”的理解出现了偏差,再就是运输合同签署不完善:

1.山东司机第一次接从广西到白沙洲运输新鲜农副产品的运输任务,按照我们的理解,司机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并卸货就算合作结束了,货主应该及时支付运费。但实际上这次运输的是“新鲜玉米”,需要“压车销售”,按照当地的“行规”,之前都是这么做的,商户这边最长可以压车销售3天,3天之后不管卖没卖完,都给司机结算运费,即便卖不完变质了也与司机没有关系。但山东司机并不了解这一“行规”,认为商行占用了他的车辆,这才要求商行抓紧时间卸货、结算运费,才出现了他锁车厢门的行为。

2.如果不懂行规也可以,按照运输合同执行就可以了,但偏偏运输合同上并未规定需不需要压车、什么时间结算运费,双方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约束或准则,所以才造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

写在最后:

如果站在“行规”角度来看,山东司机锁车门长达7个小时,耽误了最佳销售时间,而且造成了部分玉米变质,给货主这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确实应该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但“行规”总归是“行规”,既没有写在书面上,也没有双方签字认可,只能算是模糊的口头约定,无论是商户还是货主,都无权要求每一个人都遵守所谓的“行规”。

通过这件事也给大家一个提醒,在货物运输中一定要签订正规的运输合同,写明支付运费是时间和条件,减少由口头约定、模糊约定引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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