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是什么(国际货运代理属于什么行业)

2023-01-21 15:15:38 物流热点 inbd9

国际货运代理与国际物流的异同?

国际货运代理与国际物流的区别为:运输不同、服务范围不同、联系不同。

一、运输不同

1、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把要走国际货运的货物进行一个收集然后交给国际物流公司进行运输。

2、国际物流:国际物流在国际进行物流的运输,参与供应链每一环节的衔接。

二、服务范围不同

1、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的服务范围包括代理订舱、装拆箱、报关、清关等工作。

2、国际物流:国际物流的服务范围包括从原材料到成品的供应链全过程,只要涉及跨境,都应定义在国际物流范围内。

三、联系不同

1、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只负责跨境运输段,代理订舱,负责通关,部分陆运。如果想了解货物运输情况,只能通过船司或航司的系统查询,涉及不到太多的运输量化管理。

2、国际物流:国际物流在实现跨境供应链管理时,国际物流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从售前的物流计划、到运输过程管理,甚至使用信息系统监控,还能与客户管理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实时传递。

国际货代主要干什么?

货代,从字面来看是货运代理的简称。从工作内容来看是接受客户的委托完成货物运输的某一个环节或与此有关的环节,涉及这方面的工作都可以直接或间接的找货代来完成,以节省资本。

货代作为客户的委托代理人办理货物运输业务,在标准情况下,应当是货代以客户的名义向承运人定货代提单仓,承运人以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提单注明以货代的委托人为托运人,由货代将提单转交委托人,作为客户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的证明。

货代作为代理人仅就承运人的选任向客户承担责任,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的灭失、损害以及迟延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是什么(国际货运代理属于什么行业) 第1张

国际货运代理是什么?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的业务范围比较广,例如:清关,订舱,空运,海运,多式联运,包装,仓储,国内物流等。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的操作流程:

1、首先是接受客户询价。

海运/空运询价(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了解货物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如果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客户。

2、接单订单也就是客户的委托。

接受客户委托后需明确的重点信息:船期、件数、箱型、箱量、毛重、体积各项型最大体积为(长*宽*高)可装体积,可装重量、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做箱情况。

3、给客户订舱。

取得提单号,航次,中转时间等并告知客户。客户按照上面的进仓时间把货送到指定仓库或堆场。

4、出口报关。

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五、提单确认和修改。

六,确认完毕后发运。

扩展资料:

国际货运代理的核心竞争力。

整个国际物流运输环节,干线运输成本往往是整个运输环节成本最高的一块儿,也是成本高度透明、操作最容易标准化、且竞争门槛相对不高的一个环节。

从事干线运输代理的企业,无论是空运代理或者海运代理,目前都有着深深的危机感。代理的本质是关系型生意+强获客能力。

从和上游运力提供商(船公司、航空公司)关系的维度来考量,其实我们会发现整个上游运力提供商无论是从信息化水平以及运营效率上都在发生着深刻的改变,关系型生意所能带来的预期收益在不断降低,维系关系的成本却在不断增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

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

国际货运代理的英文为“THE FREIGHT FORWARDER”各国对之称谓各不相同,有通关代理行、清关代理人、报关代理人、等。在我国名称也不统一,但通常称之为“货运代理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或简称为货代。尽管国际货运代理业有深远的历史渊源,但到目前为止,国际上没有公认的统一的定义,但一些权威机构的工具书以及一些标准交易条件中对其都有一定的解释。

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的解释是:按照通常的理解,货运代理代表其客户取得运输,本身并不起承运人作用。货运代理在不同国家以不同名称为人们所了解,成为关税行代表人、清关代理人、关税经营人,海运与发运代理人。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的定义是:货运代理是根据客户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的人,其本身并不是承运人,货运代理可依这些条件,从事与运输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报关、验收、收款。

美国《船务和货运代理业务词典》的解释是:货运代理是准备航运单证、安排舱位、投保并办理关税手续以取得费用的商业组织,有些航运代理人也是发货代理人,组织货物在港口与商人、制造商的营业地之间的集中、交付和运输。

美国《1984年航运法》以及《1998年远洋航运改革法》(第三节第17条A款)中对远洋货运代理人的定义是:在美国,代表托运人通过公共承运人和订舱或其他舱位安排将货物从美国发运出去的人,以及为这些缮制单证或从事有关活动的人。

中国最早对货运代理给予明确定义的是外经贸部1992年7月13日颁布的《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管理的若干规定》。此项行政法规所下的定义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是介于货主于承运人之间的中间人,是接受货主或承运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业务的企业。1995年6月29日国务院批准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管理规定》给予了明确定义:国际货运代理是指接受进出口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从上述定义和解释可以看到,货运代理的定义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广泛定义的形式(如中国),即货运代理人不仅以代理人身份出现,同时也以运输合同当事人身份出现,另一类是严格定义的形式(如美国),即货运代理仅作为代理人出现,美国将货运代理严格限制在代理人位置上,是与美国独树一帜的无船承运人制度相配套的。

在实践中货运代理对其所从事的业务,正在越来越高的程度上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即已经更多地充当了合同的当事人,以货代自己的名义安排属于发货人或委托人的货物运输。多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拥有自己的运输工具用来从事货代业务,包括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甚至开展物流业务,这时的货运代理人已具有承运人的性质。尤其当货运代理履行多式联运合同时,作为货运代理的标准交易条件就不在适用了。他的契约义务受他所签发的多式联运提单条款的制约,此时货运代理已成为无船承运人,也将像承运人一样作为无船多式联运经营人承担所负责运输货物的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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