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避税最新措施的信息

2023-01-12 19:48:28 物流热点 inbd9

移民美国如何避税呢?有没有懂的呢?

美国移民,很多申请人的脑海里就会冒出美国的“全球征税、劫富济贫”等字眼,“高收入阶层避税放弃绿卡,美国富翁逃税放弃国籍”等报道也频见报端,这些报道似乎给公众造成一种了“美国苛税猛于虎”的印象,也使得不少有意于移民美国的国内高收入阶层担心拿到绿卡后即将面临的一系列税务问题。

美国税收政策分析:

根据美国国家税务局发布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实施细则,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的海外资产超过5万美元,须向美国国税局如实申报。否则,将可能面临高达1万美元的罚款。若在国税局通告后仍未缴纳,罚款将升至5万美元。

投资移民人士不必盲目地听信传言,其实美国税收并不可怕,因为美国要求申报的海外资产,并不是总资产,而是特定的金融资产,比如直接投资所得、间接投资所得、经营所得、财产资本利得等,不动产则不在申报之列,中国籍的绿卡持有者不必担心国内房产需向美国交税的问题。

申报海外资产技巧:

在申报海外资产时,“全球收入需要申报”不等于“全球收入都要交税”。移民美国登陆前的海外资产要申报,但无需缴税。如果这部分资产后来增值、而且变现了的部分才有可能涉及缴税。因此,建议投资者在移民前应进行系列税务规划。

首先,以家庭来考虑,如果妻子收入较低,先生较高,可以考虑先只申请妻子一人,先生暂不申请,这样先生在美国以外的资产就不会涉及海外所得课税问题;

其次,移民前考虑财产处理。例如,可以在移民前将房产或股票先行出售,取得现金待移民后再买回,或者赠与家人,也可避免相关税务问题。

美国征税相对合理,移民前需合理规划:

在美国,虽然财产申报比较透明,但征税相对公平。长期在海外工作或做生意的净收入都有免税额,叫“海外收入抵税额”。例如,美国2011年抵税金额大概是9万美元左右,若是夫妇一同在海外居住和工作,则两人每年共有超过18万美元的海外税收免缴联邦收入税。

此外,中美早已实现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在中国已缴了税,在美国就不需重复缴税了。举例说,中国企业所得税为20-25%,再分红给个人20%,累计近40%,美国不同州个人所得税税率约15-20%,那在中国缴的税就可以抵消美国要缴的部分。再比如,购房投资等盈利收益在中国按20%税率,而投资收益在美国仅为15%税率,那么在中国缴的同样抵消美国要缴的部分。担心移民美国后要被层层收税大可不必。

关于美国避税最新措施的信息 第1张

美国房产如何避税

美国房产避税,分初级、中级、高级、终极避税。星条置业 us-house 最先提出此概念。

一、初级避税:

就是我们购买住宅、商业地产的初级形式,就是直接购买,所以也叫做初级避税。以前很多客户问我,怎样合理避税?因为投资美国房产,需要交纳所得税的。具体交纳多少,需要专业会计师做账,合理避税。记住,他们不是做假账。这个要看每个会计师的本事。一般稍微大一点的美国房产公司的会计师都是很牛的。因为客户投资,集中起来都非常大,不牛的早滚蛋了。通过我们的研究,得出:

对于以个人名字买投资房产的,可以通过如下方法抵税:

1. 房子的地税(房产税),保险费

2. 房子的折旧费,装修折旧费,地板,门窗,厨房,屋顶等分类折旧费

3. 房子的维修费

4. 房东到美国来往的机票,餐旅费

5. 房地产公司的管理费

6. 房地产经纪的中介费

7. 寻找租客的广告费

8. 自己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

二、中级避税:

对于用公司名义投资房地产的,在有所有初级避税法则的同时,还有如下更优惠法则:

1. 您在美国可以租用门面开公司,所有公司的租金,电话,日常维持,日常管理所需要的所有费用

2. 美国公司可以请雇员,员工的所有工资,福利全部可以抵税。(就算是您请的清洁工,保姆,是为您在美国家里服务的,也可以算在内)

3. 为美国员工发奖金,礼品,也可以抵税

4. 以公司名义去投资,只要是在年终结算之前为止的,所有投资费用都可以抵税。

5. 您所有招待客户,请客吃饭,飞机费用,汽油费,旅馆费,甚至您穿的衣服的购买费用,都可以称做公司的运营费用。

6. 您可以用公司的名义购买电脑,家具,电器等,可以称做办公用品,这也可以抵税

7. 您可以用公司的名义购买或是租赁豪车,这也是可以抵税。

8. 您甚至可以用公司的名义购买豪宅,度假屋,可以说成是给员工旅游度假用,这也可以抵税。

以公司的名义合法避税,这里面有很多窍门,只有您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只要您发挥您的想像力,同时通过当地专业会计师的协助,您可以达到最大限度的避税。所有费用,请务必保留原始发票,收据,或是邮件确认信,或是信件作为报税凭据。美国是个讲诚信的国家,只要您能出示合理的凭据,都可以作为理由合法避税。

三、高级避税

这是玩转美国税法的高级法则,滚雪球式投资法典,这个是建立在您以公司购买房地产的前提下,而且初级,中级避税法则同时有效:

为了能解释的最通俗易懂,我用最简单的具体案例及数字来分析其中的精髓,同时为了让解释明了,我省略您买的房产的升值,租客每年加租等外加收入,利息每年递减等因素,所以您的实际收入会远远大于我的举例数字。

四、中级避税

美国富人如何年净资产增加数百万而一分税钱都不交呢?现在我就教您骨灰级投资商如何玩赚美国税法的:1031交易法则。

大家都知道房地产最赚钱的方法是通过转卖而赚取差价。打个比方,您通过100万买了个商业地产,某一年房产涨价为200万,您卖出后收益100万,这个时候您可不要高兴的太早,山姆大叔可是瞅着您要找您收税钱呢! 对于这100万的收益,首先需要交30%的财产增值税(Capital gain), 这一下30万利润没了。别急,剩下的70万,您还需要交收入税,又是几十万没了,最后年终,如果您有一半剩下,那就是万幸拉。 如果您不懂避税,这钱可是硬当当的交出去的。但是如果您懂得使用1031 交易法则,您就可以1分钱税不用交!

具体见:星条置业

如何应对美国税收新规定(FATCA),避免全球报税

只要外国公民在美国满足了“实质性居住测试”或者“绿卡测试”,即成为美国的“外国居民”(resident alien)从而需要对全球收入向美国政府报税。美国“外国居民”(resident alien)除了包括所有的美国永久居民外,长时间居留美国,满足了“实质性居住测试”的非移民签证持有者,比如有些长期居住在美国的H-1,L-1签证持有者,也包括在内。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当今的中国移民申请者大多呈现“不差钱”的状态,尤其EB-5投资移民和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在中国的日益风行,这些移民申请者大多在中国乃至全球各国都拥有数目可观的收入。对于他们来说,向美国政府“全球报税”已经成为其转变为美国的纳税人之前需要考虑的严肃问题。 如何应对美国税收新规定(FATCA),避免全球报税呢?

去年年末美国颁布新的针对美国纳税人海外金融资产披露与增值部分的报税的法规FATCA,其后我们收到了很多中国移民申请人以及一些H-1,L-1签证持有者关于这项法律的咨询。首先我们必须明确,这项新法规只是专门针对纳税人的海外金融账户和金融资产,并非所有海外资产。并且,新法案依旧不会对金融资产进行征税,只是要求披露,仅对收入部分需要报税。接下来,我们来仔细看看新法案的规定。

8938表格

对于满足FATCA条件的美国纳税人,需要额外填写8938表格并连同1040NR表格一起在4月15日之前提交美国国税局IRS。而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早在2004年就开始实施一套境外银行和金融账户披露的法律(FBAR),而在2011年3月28日,美国财政部完成了这部法律的最终修订并纳入正式实施。虽然新公布的FATCA法案和之前的FBAR法案看上去都是对美国纳税人的海外金融账户信息进行披露,但当我们打开FATCA法案要求提交的8938表格和FBAR法案要求提交的TD F 90-22.1表格后可以发现明显的区别:

首先,8938除了信息披露之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填写海外的收入数额(利息,分红,办税等等);而TD F 90-22.1表格只需要填写账户信息,并不需要填写收入或金融资产的增值。

另外,从提交上,8938要求4月15日前与1040NR报税表一起提交给美国国税局IRS,但TD F 90-22.1表格要求6月30日提交给美国财政部,并且特地说明不要与报税表一起提交。

由此可见,之前的FBAR法案倾向于境外金融资产的信息披露而FATCA法案更加倾向于境外收入的报税。而FATCA也特别说明了,满足提交8938表格的纳税人,如果同时满足TD F 90-22.1表格的条件,依然需要提交TD F 90-22.1表格。两项法案并没有相互的覆盖。

如何应对美国税收新规定(FATCA),避免全球报税需要提交的资料

需要提交8938表格的条件

申报人的身份

美国公民;

美国永久居民;或

符合“实质性居住测试”的非移民签证持有者,比如某些H-1,L-1签证持有者等等。

财产的类别

需要向美国申报的资产类别包括:

海外金融机构中的金融账户;以及

虽然未处在海外金融机构中,但持有者用于投资的如下金融财产:

非美国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

任何在海外实体中的资本;以及

任何由海外实体作为发行方或交易方的金融商品或合同。

海外金融机构除了海外银行以外,还包括其他海外投资机构,比如共同基金,对冲基金以及其他私募投资基金。

对于金融资产需要注意把握“用于投资”的概念,举例来说,对于房产而言,如果是明显属于个人使用的私人房产不属于金融资产,而用于投资的房地产公司中的股份则属于金融财产。

对于外海非金融资产收入的报税需要用到其他表格,比如2555表格。

需要申报的金额门槛

纳税人未婚且居住在美国:在纳税年末国外总金融资产超过5万美元或者在纳税年内的任何时刻国外总金融资产超过7万5千美元。

纳税人已婚且居住在美国,并且与配偶合并申报:在纳税年末国外总金融资产超过10万美元或者在纳税年内的任何时刻国外总金融资产超过15万美元。

纳税人已婚且居住在美国,但独立申报:在纳税年末国外总金融资产超过5万美元或者在纳税年内的任何时刻国外总金融资产超过7万5千美元。

纳税人居住美国境外且独立申报:在纳税年末国外总金融资产超过20万美元或者在纳税年内的任何时刻国外总金融资产超过30万美元。

纳税人居住美国境外但与配偶合并申报:在纳税年末国外总金融资产超过40万美元或者在纳税年内的任何时刻国外总金融资产超过60万美元。

对于非美国公民的美国纳税人而言,居住美国境外是指其在结束在该纳税年内的连续12个月中有至少330天处在美国境外。

不依法申报的惩罚

根据新规定,不依法对海外金融资产进行申报会面临高达1万美元的罚款,如果在美国国税局通知后依旧不依法申报或缴纳税款的,罚款将会上升至5万美元。而对于未足额申报的部分,最高可处该不足额部分的40%作为罚款。

海外收入的追溯(追缴)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外国公民在满足“实质性居住测试”或“绿卡测试”之前,其美国境外收入是不需要向美国政府申报的。而在成为美国纳税人的那一年中,可以选择自成为纳税人那天起开始向美国进行全球收入的报税或者在该报税年全年向美国全球收入报税。新规定的出台对于这项基本法律没有影响,因此,外国公民依旧不用担心新法会追溯获得绿卡或符合“实质性居住”条件之前的全球收入。

另外,根据FATCA新规定,该规定适用于2010年3月18日之后的纳税人的海外金融资产的披露以及,即2011年报税开始适用。另外再次重申,对于外国公民的海外金融资产是不会征税的,要求的仅仅是披露,而资产的增值,即收入部分才会要求报税。

美国对纳税人海外金融资产追查趋势

FATCA新规定中还有重要的一环,就是要求在美国营业的海外金融机构,比如银行,在2013年6月30之前加入一个与美国国税局IRS的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这些海外金融机构必须对其储户进行特定的身份调查和其他尽职审查并向美国国税局IRS上报其美国储户的相关信息。而未参加协议的海外金融机构必须暂扣并向美国国税局上缴其美国收入的30%。这可谓是美国彻查纳税人海外金融资产的一记重拳。如此一来,那些从前用来避税的灰色地带将会被进一步肃清。

海外金融资产的申报对“外国居民”(resident alien)的影响

之前我们提到了,新法案要求提交的8938表格是一张境外收入报税单,其中需要填写的外国收入包括利息,分红,版税以及其他收入。对于已经成为美国的“外国居民”(resident alien)的中国公民而言,虽然美国和中国之间具有《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防止重复征税,但由于美国和中国的税制不同,这些中国公民依然有可能因此在向中国政府缴税后再向“山姆大叔”纳贡。

虽然目前,对于纳税人的境外收入还是自觉原则,但FATCA尚未完全实施的要求境外金融机构向美国国税局IRS公布客户信息的计划一旦如期进行,随着这些境外金融机构对客户信息的披露,其境外金融资产的增值和走向将被美国国税局一览无余,更多的避税方案将变成泡影。

如何应对美国税收新规定(FATCA),避免全球报税的建议

“全球报税”对于一些海外收入高的移民申请人或一些长时间居住在美国的非移民签证持有者,尤其是某些L-1签证持有者来说,的确可能意味着更高额的赋税。但是就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理来说,享受一国福利必然承担纳税义务。并且,如果仅仅为了不向美国政府缴税就放弃“美国梦”似乎略显滑稽。作为平衡点,既不违反美国法律,亦不放弃“美国梦”,又相对减轻税务负担,在成为需要全球报税的美国纳税人之前,申请人应该做好长远税务计划。您可以参考我们的另一篇文章《高资产人士在成为美国税法上的“外国居民”之前的应做的避税计划》或者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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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 :特许经营学校项目介绍

美国EB-5投资移民是目前全家获得美国绿卡最快最便捷的主要途径之一。自2004年进入中国大陆市场以来,EB-5经过前几年的观望和缓慢发展,最近三、五年以强劲的势头一跃成为最主要的投资移民项目。继美国投资移民佛州特许学校项目前9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后,正在火热认购中的第10期只剩下了少量名额,而美国投资移民佛州特许学校项目的第11期则是乔鸿移民推出的又一力作,震撼发布,名额非常抢手,请抓紧报名,以下为特许经营学校项目第十期简介:

佛罗里达州特许经营学校项目第十期简介

1、由美国政府EB-5 US Government EB-5区域中心直接授名,佛罗里达州政府全资资助运营,佛罗里达州州长Rick Scott、佛罗里达州商务部的大力推进的项目。

2、前面1-9期均取得了巨大成功,现成为EB-5投资移民项目的示范项目!

3、该项目模式已被USCIS所认可,项目资产由全球最大的房地产公司进行认证评估(CBRE世邦魏理仕)。

4. 超过标准55%的高就业创造力,USCIS 要求: 410个就业岗位,该项目创造就业机会:约为634个就业岗位(建设和学校营运)。

5. 清晰的返还策略,EB-5的借款由学校建筑,土地以及租金收入为担保。主要银行( PNC Bank)融资80%至90%的资金建设特许学校。点此查看《何为美国特许学校》

美国佛州海外投资区域中心是唯一被美国移民局批准的,可以在全佛罗里达州经营教育设施业务的区域中心,是曾被美国移民局提出可作为其它区域中心学习的8家区域中心之一。

乔鸿移民携手美国佛州海外投资区域中心,强强联合,迄今为止已经成功销售完成了美国EB-5投资移民佛罗里达州特许学校系列项目1期至9期的销售,正在火热认购中的第10期只剩下了少量名额,正在进行11期项目的销售,每个项目都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和欢迎,目前客户正在批量获得美国移民局I-526的批准。

乔鸿移民推广美国投资移民项目始终坚持有始有终的原则,乔鸿移民高层多次实地考察和回访项目进展,几乎每个项目从前期考察到后期回访等各方面情况信息,均第一时间反馈给乔鸿客户,让客户及时了解全面掌握,放心安心申请美国投资移民!

美国买房有什么避税方式?

在美房吧看到的文章:

初级避税

就是我们购买住宅、商业地产的初级形式,就是直接购买,所以也叫做初级避税。通过研究,得出:

对於以个人名字买房产的,可以通过如下方法抵税:

1.房子的地税(房产税),保险费

2.房子的折旧费,装修折旧费,地板,门窗,厨房,屋顶等分类折旧费

3. 房子的维修费

4. 房东到美国来往的机票,餐旅费

5. 房地产公司的管理费

6. 房地产经纪的中介费

7. 寻找租客的广告费

8. 自己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

中级避税

对于用公司名义投资房地产的,在有所有初级避税法则的同时,还有如下更优惠法则:

1.您在美国可以租用门面开公司,所有公司的租金,电话,日常维持,日常管理所需要的所有费用

2.美国公司可以请雇员,员工的所有工资,福利全部可以抵税。(就算是您请的清洁工,保姆,是为您在美国家里服务的,也可以算在内)

3. 为美国员工发奖金,礼品,也可以抵税

4.以公司名义去投资,只要是在年终结算之前为止的,所有投资费用都可以抵税。

5.您所有招待客户,请客吃饭,飞机费用,汽油费,旅馆费,甚至您穿的衣服的购买费用,都可以称做公司的运营费用。

6.您可以用公司的名义购买电脑,家具,电器等,可以称做办公用品,这也可以抵税

7.您可以用公司的名义购买或是租赁豪车,这也是可以抵税。

8.您甚至可以用公司的名义购买豪宅,度假屋,可以说成是给员工旅游度假用,这也可以抵税。

高级避税

这是玩转美国税法的高级法则,滚雪球式投资法典,这个是建立在您以公司购买房地产的前提下,而且初级,中级避税法则同时有效:

为了能解释的最通俗易懂,我用最简单的具体案例及数字来分析其中的精髓,同时为了让解释明了,我省略您买的房产的升值,租客每年加租等外加收入,利息每年递减等因素,所以您的实际收入会远远大于我的举例数字。

举例:您今天用100万现金购买一个美国商业房产,您的纯投资回报率是8%,也就是你每年的净收益是8万美元。这时候您有2个选择:

您就这么一直收租,比如20年,租金收入160万,20年後将地产原价卖出200万(20年升值1倍是很正常的),20年的净收入就是260万。

移民美国之后如何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

美国的税收是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的,家庭年总收入并非为最后的纳税基础,在总收入之后,可以减去例外(Exception)、折扣(Deduction)、扩展项(Extension)、个人养老金计划、购房及贷款等等。按照最后的净收入来纳税。如何合理避税?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申请人在获得美国移民签证后,需要在180天内入境美国报到,而登陆美国之日,新移民才开始履行向美国政府申报财产的义务,在成为永久居民之前所有的海外非增值资产都不需要向美国政府交税,只有登陆后已经实现的增值收入,才需要向美国政府申报并依法纳税。因此要保存好自己的收入和资产的各种来源证明文件,为了避免误征或罚款,应尽量保证财产来源证明的准确性。

第二,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做主申请人。如夫妻申请移民时,以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当主申请人,如只有一人申请绿卡,则配偶在美国以外的资产就不会有海外所得课税问题。

第三,海外收入有免税额,中美税收可互抵。对于永久居民一年在美国境外工作居留超过330天的,2011年单人抵税金额是9.14万美元。夫妻双方可以免联邦收入税18.28万美元。例如,中国企业所得税为20%~25%,分红的个人所得税是20%,累计近40%,而美国不同州个人所得税税率约为15%~20%;购房投资等盈利收益在中国按20%的税率,而投资收益在美国仅为15%的税率,那在中国缴的税就可以抵消美国要缴的部分。

第四,规避遗产税,成为美国公民前,对于美国境内的财产,外国公民可以毫无顾虑地赠与给自己的子女。

第五,还可以成立公司,将家庭部分花费(能与经营相关的)计入公司营运费用(Business Deduction),减少税收。

第六,美国政府规定,在2010年4月30日之前签约买房的人,可以得到房屋总价10%的退税(Credit),最高不超过8000美元,这部分在税法上是退税(Credit),与减免(Deduction)还有区别,即退税是多少钱就是多少钱,而减免则是在总收入中减去一部分收入,然后再根据余下的部分计算应缴税额,因此,退税比减免更有利报税者,能够得到退税就不要采用减免。

第七,移民前考虑财产处分与否的差异,规划资金如何流入美国。例如可以在移民前将房产或股票先行出售,取得现金后待移民后再买回,或者赠与家人,就可避免相关税务问题。美国税法有很多抵税和免税的条目,中国移民的牵涉面相当广,因此省税方式也很多。财产转移与赠与、房屋买卖、长期投资都可以省税,甚至坐飞机或开车外出也能获得适当的减免。以一个在海外年收入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申请人为例,除去海外收入抵税额、房屋开销减免额、个人免税额,他在美国所需缴纳的税费仅为3000多美元,如在中国有合理交税还可以抵扣。所以那些担心自己移民美国资产要大缩水的人,可以不必过于担心了

在移民美国以后怎么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

第一,申请人在获得美国移民签证后,需要在180天内入境美国报到,而登陆美国之日,新移民才开始履行向美国政府申报财产的义务,在成为永久居民之前所有的海外非增值资产都不需要向美国政府交税,只有登陆后已经实现的增值收入,才需要向美国政府申报并依法纳税。因此要保存好自己的收入和资产的各种来源证明文件,为了避免误征或罚款,应尽量保证财产来源证明的准确性。

第二,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做主申请人。如夫妻申请移民时,以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当主申请人,如只有一人申请绿卡,则配偶在美国以外的资产就不会有海外所得课税问题。

第三,海外收入有免税额,中美税收可互抵。对于永久居民一年在美国境外工作居留超过330天的,2011年单人抵税金额是9.14万美元。夫妻双方可以免联邦收入税18.28万美元。例如,中国企业所得税为20%~25%,分红的个人所得税是20%,累计近40%,而美国不同州个人所得税税率约为15%~20%;购房投资等盈利收益在中国按20%的税率,而投资收益在美国仅为15%的税率,那在中国缴的税就可以抵消美国要缴的部分。

第四,规避遗产税,成为美国公民前,对于美国境内的财产,外国公民可以毫无顾虑地赠与给自己的子女。

第五,还可以成立公司,将家庭部分花费(能与经营相关的)计入公司营运费用(Business Deduction),减少税收。

第六,美国政府规定,在2010年4月30日之前签约买房的人,可以得到房屋总价10%的退税(Credit),最高不超过8000美元,这部分在税法上是退税(Credit),与减免(Deduction)还有区别,即退税是多少钱就是多少钱,而减免则是在总收入中减去一部分收入,然后再根据余下的部分计算应缴税额,因此,退税比减免更有利报税者,能够得到退税就不要采用减免。

第七,移民前考虑财产处分与否的差异,规划资金如何流入美国。例如可以在移民前将房产或股票先行出售,取得现金后待移民后再买回,或者赠与家人,就可避免相关税务问题。美国税法有很多抵税和免税的条目,中国移民的牵涉面相当广,因此省税方式也很多。财产转移与赠与、房屋买卖、长期投资都可以省税,甚至坐飞机或开车外出也能获得适当的减免。以一个在海外年收入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申请人为例,除去海外收入抵税额、房屋开销减免额、个人免税额,他在美国所需缴纳的税费仅为3000多美元,如在中国有合理交税还可以抵扣。所以那些担心自己移民美国资产要大缩水的人,可以不必过于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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