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至仓条款通常规定被保险货物(仓至仓条款是确定货物运输保险的)

2022-12-28 19:35:30 物流资讯 inbd9

国际保险业所惯用的条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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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基本险的责任起讫期限。根据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基本险承保责任的起讫,均采用国际保险业中惯用的“仓至仓条款”规定的办法处理。

仓至仓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在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当货物一进入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是,当货物从目的港卸离海轮时起满60天,不论保险货物有没有进入收货人的仓库,保险责任均告终止。

②战争险的责任起讫期限。战争险的责任起讫与基本险的责任起讫不同,它不采用仓至仓条款。战争险的承保期限仅限于水上危险或运输工具上的危险。

如果货物不卸离海轮或驳船,则保险责任最长延至货物到目的港之当日午夜起算15天为止。如在中途港转船,则不论货物在当地卸载与否,保险责任以海轮到达该港或卸货地点的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为止,待再装上续运的海轮时,保险人仍继续负责。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仓至仓条款通常规定被保险货物(仓至仓条款是确定货物运输保险的) 第1张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仓至仓条款”通常限制的是

B保险期限的长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是指从货物投保的保险单上列明的装货港发货人仓库开始,直到“送交”保险单上列明的目的港收货人仓库时终止,中间包括:多次的转运、海轮与港口间的驳船运输责任、港口与仓库间的陆上运输责任、存放在港口码头库场待运期间的责任。货物一经离开发货人仓库,保险责任即开始,如货物装运车运离发货人仓库后发生翻车、落水、或失火等货损货差,都在保险险别的责任范围内,但并未注明其详细保险到期时间,而是以到达货物送交仓库为保险终止!所以是指的保险期限!

根据我国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如果被保险货物从发货人仓库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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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基本险的责任起讫期限。根据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基本险承保责任的起讫,均采用国际保险业中惯用的“仓至仓条款”规定的办法处理。

仓至仓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在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当货物一进入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是,当货物从目的港卸离海轮时起满60天,不论保险货物有没有进入收货人的仓库,保险责任均告终止。

②战争险的责任起讫期限。战争险的责任起讫与基本险的责任起讫不同,它不采用仓至仓条款。战争险的承保期限仅限于水上危险或运输工具上的危险。

如果货物不卸离海轮或驳船,则保险责任最长延至货物到目的港之当日午夜起算15天为止。如在中途港转船,则不论货物在当地卸载与否,保险责任以海轮到达该港或卸货地点的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为止,待再装上续运的海轮时,保险人仍继续负责。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在保险实务中,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仓至仓条款”通常限制的是()。

在保险实务中,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仓至仓条款”通常限制的是保险期限长短。“仓至仓”条款所指的运输包括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的整个运输过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起止期的条款。

保险期间自货物从保险单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开始运输时生效,到货物运达保险单载明目的港(地)收发人的最后仓库或被保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目的港(地)卸离海轮满60日为止。在货物未经运抵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并在卸离海轮60天内,需转运到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时,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扩展资料

保险人的承保责任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仓库开始,直至该项货物被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为止。

海运进出口货物运输险的保险责任起讫,不是象财产、人身等保险险种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终止,它是从货物“运离”保险单上列明的装货港发货人仓库开始。

直到“送交”保险单上列明的目的港收货人仓库时终止,中间包括:多次的转运、海轮与港口间的驳船运输责任、港口与仓库间的陆上运输责任、存放在港口码头库场待运期间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仓至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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