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组件的标牌和标记要求(货物运输组件的标牌和标记要求是)

2022-12-24 4:55:49 物流资讯 inbd9

国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2005)对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是怎样规定的?

国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2005)规定,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分为标志灯和标志牌两类。

1.标志灯

(1)标志灯的结构标志灯包括灯体和安装件。标志灯灯体正面为等腰三角形状,由灯罩、安装底板或永磁体(A型标志灯)、橡胶衬垫及紧固件构成。标志灯正、反面中间印有“危险”字样,侧面印有“!”,灯罩正面下沿中间嵌有标志灯编号牌。

(2)标志灯的类型按车辆载质量、安装方式分型,见表5-1。

表5-1 标志灯类型

注:①金属托架为可选件,金属托架按底平面与标志灯基准面的夹角γ,γ分别为30°、45°、60°。

(3)标志灯的规格和尺寸A型标志灯见图5-1和表5-2。B型标志灯见图5-2和表5-3。标志灯灯体与金属杆用螺栓连接,以弹簧垫圈方式锁紧。

图5-1 A型标志灯

表5-2 A型标志灯尺寸

图5-2 B型标志灯

注:尺寸标注见A型标志灯

表5-3 B型标志灯尺寸

C型标志灯见图5-3。C型标志灯灯体尺寸与B型相同。标志灯灯体与金属托架、金属托架与汽车导流罩用螺栓连接,以弹簧垫圈方式锁紧。

图5-3 C型标志灯

(4)标志灯编号牌每个标志灯应有一个确定编号,编号规则如图5-4所示。

图4标志灯编号规则

编号牌为长100mm宽20mm铝质金属牌,编号字体为黑体,用腐蚀工艺制作使边框与编号适量凸出,凹陷部分涂黑色,如图5-5所示。

图5-5 标志灯编号牌

编号牌用螺栓或粘贴方式固定于标志灯正面下方、中部,编号牌下沿距灯罩底沿1mm。

(5)技术要求

1)标志灯的光源为荧光物质。按照《安全色》(GB 2893—2008)中安全色与对比色的规定,灯罩为荧光黄色,正反面边框线条为黑色,字体为黑色黑体;侧面“!”为黑色黑体,线条、字体和符号使用反光材料附着或印刷。

2)灯罩材质为ABS树脂,应一次注塑成型,表面光洁无气泡,有较好的耐低温、耐高温、抗振动、抗冲击性。

3)荧光黄色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至少保持两年不褪色,黑色边框线条、字体及符号至少两年不褪色、不剥落。荧光物质的正常使用寿命不少于两年。

4)灯罩材料内加入荧光物质或表面附着荧光膜,夜间发光的可视距离不少于150m,在夜间车辆正常行驶时不少于每10min会车一次情况下可持续达到发光要求。

5)安装底板的材质为工程塑料,厚度不低于10mm。

6)灯罩、橡胶衬垫、安装底板连接处应涂密封脂,防止腐蚀性气体或雨水侵入。

2.标志牌

标志牌的材质为金属板材,形状为菱形。标志牌图形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2009)的规定,标志牌按《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规定的危险货物的类、项和车辆载质量分型。

(1)标志牌的类型和尺寸菱形标志牌的4个内角均为直角,边长、厚度按车辆载质量分型方式确定,见表5-4。

表5-4 标志牌类型和尺寸(单位:mm)

注:a代号中的“n”为数字1~18,标志牌图形中“编号”栏相一致,图形与“标志牌图形”栏相对应。

(2)标志牌的技术要求

1)基板材质为铝合金,工作表面贴覆符合《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要求的定向反光膜。

2)采用冲压成形工艺,使图形凸出量不小于0.5mm;按《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2005)附录A规定的颜色以反光材料印刷图形。

3)反光膜、印刷图形能有效地防止酸、碱液或腐蚀性烟雾的侵蚀,使用寿命不少于2年。

货物运输组件的标牌和标记要求(货物运输组件的标牌和标记要求是) 第1张

亚马逊FBA对货物包装和标签有哪些要求

不同站点的要求略有差异,在FBA发货的时候选择一家比较靠谱的物流公司来解决这个问题。出口易是亚马逊推荐的FBA头程服务商,对于亚马逊货物操作非常有经验。如果选择快递FBA头程以及FBA专线(空+派)就是注意装箱的包装,如果是海运大批量发货,这种情况就需要注意打板以及拖车预约亚马逊送货。

北美站的要求:

二、纸箱包装 

1)在可能的情况下,确保纸箱包装里的商品是同一个PO的; 

2)纸箱的重量必须小于等于15kg,若单件出售的商品大于15kg,需要在纸箱的四面张贴“超重”的警示标志。(标签需彩色打印,且每边不小于8cm) 

3)纸箱任何一面尺寸不能超过63.5 cm,除非一个单件出运的货物本身尺寸超过63.5cm。纸箱单件尺寸超过63.5 cm(如:不可搬运的)必须放入标准1000 x1250 mm的托盘上(仅限UK)或800x1200 mm托盘(其他欧洲国家),除非单件可出运货物的纸箱尺寸超过标准的托盘尺寸; 

4)纸箱和包装材料(如: 衬垫,填充物)必须在运输中充分的保护货物。若用不符合要求的包装发送至亚马逊,亚马逊将进行额外的包装并收取相应的包装费用; 

5)用大型尺寸的衬垫,例如空气枕,整张纸张,泡沫纸或者缠绕膜,不要用松散材质去填补。如:泡沫塑料或者碎纸; 

6)选择纸箱的尺寸是确保在货物放入后最少空余空间。空间利用率也可以通过单箱多个包装商品尽可能地最大化(在商品不受损害情况下)。 

7)纸箱不能用打包带,松紧带,胶带附加打包带来捆绑。不能用大型订书钉或尼龙纤维胶带,因为它们对我们库房同事有安全隐患。纸箱必须使用标准托盘堆叠要求; 

8)纸箱被确定为一起销售的(比如:套装)重量大于30 kg必须被放在一个单一的托盘上(一个出售商品对应一个托盘上)并且需要在纸箱四面都张9)单件出售的纸箱货商品(比如:家具)重量大于30 kg,通常都需要打托盘。警示标签必须张贴在纸箱四面合适的位置; 

9)不要发送尺寸像托盘尺寸一样的纸箱(gaylords)。 

三、托盘包装/打托盘 

1)所有零担货运LTL(less than truck load)和整车货运TL(truck load)货物鼓励打托盘,除了集装箱运输以外,要建造牢固平坦的托盘顶部,使托盘可以堆叠以提高卡车的利用率;

2)当把货物纸箱打托盘时,托盘上货件标签面朝外,以便于不用在损坏托3)用 GMA grade B或者更高,1000x1200 mm,四面使用,木质托盘(仅限于英国)或者800x1200 mm Euro/CHEP pallets(用于其他欧洲国家),GMA 1A grade托盘用于食品商品; 

4)不要让纸箱超出托盘的边长,如果是单个,大型出运商品不能放入1000x1200 mm (英国) or 800x1200 mm pallet (其他欧洲国家)不超出边缘,把2个托盘最短的一边捆绑一起时,需确保托盘短边那面朝向车子后方; 

5)在任何情况下,托盘破损或托盘上的板条遗失都不能使用; 

6)不要将出运货物放在用脆弱材质制成的托盘,比如说纸板箱或者颗粒板; 

7)一个托盘只能堆放一个商品,无论数量允许; 

8)当一个托盘上有多个SKUs时,须将SKUs分开,这样就不会在收货的时候出现错误; 

9)托盘上堆叠纸箱要它们所有面都堆叠的齐平,只要有可能,砖块堆叠,推荐将最重的商品堆叠在底部; 

10)托盘的标准高度—托盘高度可达到最高1.8米,(双层堆叠托盘高度:2.7米 for DE /CEE和3.0米UK, FR, IT and ES),这是大部分亚马逊FCs及贯穿Amazon’s 3PL network最大托盘高度. 所以请时常确认在下载文件EU FC Address List上有关最新信息的说明; 

11)不管托盘选择,托盘毛重包含托盘重量不能超过500kg (DE and CEE) or 1000kg (UK, FR, IT and ES),除非派送到Amazon’s 3PL network其中一个站点;所以请确认在下载文件EU FC Address List上派送地点和有关最大托盘重量的最新消息; 

12)用缠绕膜对纸箱打托,确保缠绕膜完全覆盖托盘上的商品,这样能预防在运输中移动以及确保堆叠的托盘在运输中稳定。使用透明的伸展缠膜(VS.黑色)为优先选择。使用角板来帮助保护和维持纸箱在运输中的稳定性。货物应该以稳定的方式装在托盘上面这样当缠绕膜拆掉后,货物将不会容易翻倒,会稳定在托盘上; 

13)安排双层堆叠托盘这样用铲车可以从同一面进入两个托盘中,在托盘堆叠和集装箱 walls之间维持至少8cm,不能把送入亚马逊的托盘货物与其他客人的货物托盘堆叠。 

单个托盘要求 

所有托盘当数量允许必须包含相似货件,所有混合托盘但视觉相似的货物都必须清楚的标签“混合SKUs”。对于只包含一个单件货物的托盘,请附上“Single SKU”标签;尽可能的将托盘按照SKU堆放。

欧洲FBA库房要求:

二、纸箱包装 

1)在可能的情况下,确保纸箱包装里的商品是同一个PO的; 

2)纸箱的重量必须小于等于15kg,若单件出售的商品大于15kg,需要在纸箱的四面张贴“超重”的警示标志。(标签需彩色打印,且每边不小于8cm) 

3)纸箱任何一面尺寸不能超过63.5 cm,除非一个单件出运的货物本身尺寸超过63.5cm。纸箱单件尺寸超过63.5 cm(如:不可搬运的)必须放入标准1000 x1250 mm的托盘上(仅限UK)或800x1200 mm托盘(其他欧洲国家),除非单件可出运货物的纸箱尺寸超过标准的托盘尺寸; 

4)纸箱和包装材料(如: 衬垫,填充物)必须在运输中充分的保护货物。若用不符合要求的包装发送至亚马逊,亚马逊将进行额外的包装并收取相应的包装费用; 

5)用大型尺寸的衬垫,例如空气枕,整张纸张,泡沫纸或者缠绕膜,不要用松散材质去填补。如:泡沫塑料或者碎纸; 

6)选择纸箱的尺寸是确保在货物放入后最少空余空间。空间利用率也可以通过单箱多个包装商品尽可能地最大化(在商品不受损害情况下)。 

7)纸箱不能用打包带,松紧带,胶带附加打包带来捆绑。不能用大型订书钉或尼龙纤维胶带,因为它们对我们库房同事有安全隐患。纸箱必须使用标准托盘堆叠要求; 

8)纸箱被确定为一起销售的(比如:套装)重量大于30 kg必须被放在一个单一的托盘上(一个出售商品对应一个托盘上)并且需要在纸箱四面都张9)单件出售的纸箱货商品(比如:家具)重量大于30 kg,通常都需要打托盘。警示标签必须张贴在纸箱四面合适的位置; 

9)不要发送尺寸像托盘尺寸一样的纸箱(gaylords)。 

三、托盘包装/打托盘 

1)所有零担货运LTL(less than truck load)和整车货运TL(truck load)货物鼓励打托盘,除了集装箱运输以外,要建造牢固平坦的托盘顶部,使托盘可以堆叠以提高卡车的利用率;

2)当把货物纸箱打托盘时,托盘上货件标签面朝外,以便于不用在损坏托3)用 GMA grade B或者更高,1000x1200 mm,四面使用,木质托盘(仅限于英国)或者800x1200 mm Euro/CHEP pallets(用于其他欧洲国家),GMA 1A grade托盘用于食品商品; 

4)不要让纸箱超出托盘的边长,如果是单个,大型出运商品不能放入1000x1200 mm (英国) or 800x1200 mm pallet (其他欧洲国家)不超出边缘,把2个托盘最短的一边捆绑一起时,需确保托盘短边那面朝向车子后方; 

5)在任何情况下,托盘破损或托盘上的板条遗失都不能使用; 

6)不要将出运货物放在用脆弱材质制成的托盘,比如说纸板箱或者颗粒板; 

7)一个托盘只能堆放一个商品,无论数量允许; 

8)当一个托盘上有多个SKUs时,须将SKUs分开,这样就不会在收货的时候出现错误; 

9)托盘上堆叠纸箱要它们所有面都堆叠的齐平,只要有可能,砖块堆叠,推荐将最重的商品堆叠在底部; 

10)托盘的标准高度—托盘高度可达到最高1.8米,(双层堆叠托盘高度:2.7米 for DE /CEE和3.0米UK, FR, IT and ES),这是大部分亚马逊FCs及贯穿Amazon’s 3PL network最大托盘高度. 所以请时常确认在下载文件EU FC Address List上有关最新信息的说明; 

11)不管托盘选择,托盘毛重包含托盘重量不能超过500kg (DE and CEE) or 1000kg (UK, FR, IT and ES),除非派送到Amazon’s 3PL network其中一个站点;所以请确认在下载文件EU FC Address List上派送地点和有关最大托盘重量的最新消息; 

12)用缠绕膜对纸箱打托,确保缠绕膜完全覆盖托盘上的商品,这样能预防在运输中移动以及确保堆叠的托盘在运输中稳定。使用透明的伸展缠膜(VS.黑色)为优先选择。使用角板来帮助保护和维持纸箱在运输中的稳定性。货物应该以稳定的方式装在托盘上面这样当缠绕膜拆掉后,货物将不会容易翻倒,会稳定在托盘上; 

13)安排双层堆叠托盘这样用铲车可以从同一面进入两个托盘中,在托盘堆叠和集装箱 walls之间维持至少8cm,不能把送入亚马逊的托盘货物与其他客人的货物托盘堆叠。 

单个托盘要求 

所有托盘当数量允许必须包含相似货件,所有混合托盘但视觉相似的货物都必须清楚的标签“混合SKUs”。对于只包含一个单件货物的托盘,请附上“Single SKU”标签;尽可能的将托盘按照SKU堆放。

中俄铁路集装箱运输铭牌要求是什么

中俄铁路集装箱运输铭牌要求敞车或平板车俄罗斯铁路要求货物包装上印有中俄文唛头标记。包装箱标记上要有收发货人、品名、重量、件数;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8)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载运危险货物的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具体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船舶和人员管理第四条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相应的体系或者制度。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第五条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编制安全和防污染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护、消防和人员防护等设备及器材。第六条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载运危险货物的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第七条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船载设备。船舶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加强对船舶的动态管理。第八条 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其他内河水域禁止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

禁止托运人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取得相应资质的客货船或者滚装客船载运危险货物时,不得载运旅客,但按照相关规定随车押运人员和滚装车辆的司机除外。其他客船禁止载运危险货物。第九条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当符合有关危险货物积载、隔离和运输的安全技术规范,并符合相应的适装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的要求。船舶不得受载、承运不符合包装、积载和隔离安全技术规范的危险货物。

船舶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还应当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船舶载运B组固体散装货物,还应当符合《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的要求。第十条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的船员,应当按照规定持有特殊培训合格证,熟悉所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了解所运危险货物的性质和安全预防及应急处置措施。第十一条 按照本规定办理危险货物申报或者报告手续的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的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和申报程序。

海事管理机构对危险货物申报或者报告人员以及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日常从业情况实施监督抽查,并实行诚信管理制度。第三章 包装和集装箱管理第十二条 拟交付船舶载运的危险货物包装,其性能应当符合相关法规、技术规范以及国际公约规定,并依法取得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第十三条 拟交付船舶载运的危险货物使用新型或者改进的包装类型,应当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有关等效包装的规定,并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该包装的性能检验报告、检验证书或者文书等资料。第十四条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用集装箱、船用可移动罐柜等货物运输组件和船用刚性中型散装容器,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船舶运输。第十五条 拟交付船舶载运的危险货物包件、中型散装容器、大宗包装、货物运输组件,应当按照规定显示所装危险货物特性的标志、标记和标牌。第十六条 拟载运危险货物的船用集装箱应当无损坏,箱内应当清洁、干燥、无污损,满足所装载货物要求。处于熏蒸状态下的船用集装箱等货物运输组件,应当符合相关积载要求,并显示熏蒸警告标牌。第十七条 装入船用集装箱的危险货物及其包装应当保持完好,无破损、撒漏或者渗漏,并按照规定进行衬垫和加固,其积载、隔离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要求。性质不相容的危险货物不得同箱装运。

海运集装箱危险品标志有哪些要求?

根据集装箱内的危险品的类别,必须在集装箱的四周贴危险品标志。

国际海运规则有哪些?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简称《国际危规》)是国际海事组织为实施《经修订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而制定的强制性规则,在保障包装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和防止其污染海洋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010年5月,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7次会议通过了《国际危规》的第35套修正案。根据海上安全委员会第294号决议,《国际危规》第35套修正案于2011年1月1日起自愿实施,并于2012年1日1日起强制实施。 2010版《国际危规》未作大篇幅的集中修订,改动部分零散分布于各章。第一章主要修改了部分定义和培训要求;第二章对每类危险货物的分类要求略作调整;第三章增删了部分特殊规定、并相应调整了危险货物一览表,新增了限量标志;第四章修改和新增了部分包装导则;第五章新增了部分电子单证的内容,删除了每节中关于熏蒸货物的运输要求,新增了5.5章特殊规定对熏蒸货物进行集中规范;第六章主要修改了包装容器标记要求;第七章只做了少量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编译了2010版《国际危规》中文本。翻译中,我们力求忠实原文,保留了使用多年的专业名词和术语以保持规则的连续性。 《国际危规》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监督管理人员、承运人、托运人、船舶检验人员、危险货物制造商、包装检验人员和港口作业人员等必备的工具书。 【前言】 《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涉及到海上安全的各个方面,并包括第Ⅶ章A部分关于包装危险货物或固体危险货物运输的强制规定。危险货物的运输必须依照第Ⅶ章相关条款,《国际危规》(IMDG DODE)对此做了进一步的规定。 经修正的SOLAS公约第Ⅱ-1/19条对2002年7月1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拟装运危险货物的船舶运输有害物质。 《经1978年议定书修正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MARPOL 73/78公约)涉及到防止海洋污染的各个方面,并在其附则Ⅲ中包括有防止海运包装有害物质污染的强制规定。除按《国际危规》(IMDG Code)进一步阐述的该附则Ⅲ规定运输有害物质外,按第1(2)条的规定,禁止用船舶运输有害物质。 按照《有害物质事故报告规定》(MARPOL 73/78 议定书1),船长或负责船舶的其他人必须报告损失这些有害物质的事故。每一种定义为对海洋环境有害的物质,在本规则危险货物一览表第4栏和总索引中以字母P。 建议各国政府为履行经修正的1974年SOLAS公约第Ⅶ/1.4条和MARPOL 73/78 公约附则Ⅲ第1(3)条规定的义务,采纳或利用经大会决议A.716(17)通过和经第27到30套修正案修正的《国际危规》作为制定本国规则的基础。根据1974年SOLAS公约的规定,经修正的《国际危规》自2004年1月1日起成为强制性的,但仍有部分内容是建议性的。本规则的实施会统一危险货物海上运输的惯例与程序并对经修正的1974年SOLAS公约和MARPOL 73/78 公约附则Ⅲ的强制规定的履行起到保障作用。 本规则对每一物质、材料或物品的具体要求,无论在形式或内容上均已进行了许多改动,其目的就是与行业发展和进步相一致。国际海事组织大会授权海上安全委员会(MSC)对本规则进行种种修正,以便使本组织能对运输业的发展迅速地作出反应。 为了促进危险货物多式联运的发展,海上安全委员会(MSC)第87次会议决定,各国在等待本规则从2012年1月1日正式生效期间,从2011年1月1日起可以志愿实施2010年版《国际危规》的规定,没有任何过渡期。这一点在MSC.294(87)号决议和本规则序言中阐明。需强调的是,在本规则行文中用到的“须(shall)”、“应(should)”和“可(may)”分别表示其相关规定是“强制性的”、“建议性的”和“选择性的”。 【目录】(第一册) 序言 第1部分——总则、定义和培训 第1.1章 总则 第1.2章 定义、计量单位和缩写 第1.3章 培训 第1.4章 保安规定 第1.5章 第7类物质的一般规定 第2部分——分类 第2.0章 序言 第2.1章 第1类——爆炸品 第2.2章 第2类——气体 第2.3章 第3类——易燃液体 第2.4章 第4类——易燃固体;易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2.5章 第5类——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2.6章 第6类——氧化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第2.7章 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2.8章 第8类——腐蚀品 第2.9章 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第9类)和环境有害物质 第2.10章 海洋污染物 第3部分——危险货物一览表、特殊规定和限量免除 见第2册 第4部分——包装和罐柜规定 第4.1章 包装(包括中型散装容器(IBCs)和大宗包装)的使用 第4.1章 可移动罐柜和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的使用 第4.3章 散装容器的使用 第5部分——托运程序 第5.1章 一般规定 第5.2章 包件(包括中型散装容器)的标记和标志 第5.3章 货物运输组件的标牌和标记 第5.4章 单证 第5.5章 特殊规定 第6部分——包装、中型散装容器、大宗包装、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氧体容器和公路罐车的构造和试验 第6.1章 包装(适用第6.2类物质的除外)的构造和试验规定 第6.2章 压力容器、气雾剂容器盛装气体的小容器储气筒的盛装液化易燃气体的燃料电池筒的构造和试验规定 第6.3章 A类的第6.2类感染性物质的包装构造和试验规定 第6.4章 第7类物质和包件的构造、试验和批准规定 第6.5章 中型散装容器(IBCs)的构造与试验规定 第6.6章 大宗包装的构造与试验规定 第6.7章 可移动罐柜和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的设计、构造、检验和试验规定 第6.8章 公路罐车规定 第6.9章 散装容器的设计、构造、检验和试验规定 第7部分——运输作业的有关规定 第7.1章 积载 第7.2章 隔离 第7.3章 有关发生涉及危险货物事故和防火的特殊规定 第7.4章 船舶载运货物运输组件 第7.5章 货物运输组件的装载 第7.6章 载驳船上船载驳内危险货物的运输 第7.7章 温度控制规定 第7.8章 废弃物运输 第7.9章 免除、批准和证书 【目录】(第二册) 第3部分——危险货物一览表、特殊规定和免除 第3.1章 一般规定 第3.2章 危险货物一览表 第3.3章 适用特定物质、材料和物品的特殊规定 第3.4章 限量 第3.5章 可免除量包装的危险货物 附录A 通用和未另列明的条目的正确运输名称清单 附录B 术语汇编 危险货物英文名称索引 危险货物中文名称索引 【目录】(第三册)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急反应措施(EmS指南) 危险货物事故医疗急救指南(MFAG) 报告程序 IMO/ILO/UN ECE 货物运输组件装载指南 船舶安全使用杀虫剂建议书 船舶安全使用杀虫剂建议书货舱熏蒸应用 适用于熏蒸货物组件的船舶安全使用杀虫剂建议书 国际船舶安全载运包装辐射核燃料、钚和高强度放射性废弃物规则(INF规则) 附录:有关《国际危规》及其补充本的决议和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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