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的学习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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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和报关与报检实务哪个好
个人觉得报关和保健要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定义,即: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学习任务一,国际货运代理岗位认知,包括国际货代企业外部环境认知和内部运行认知,以及相关概念、行业管理和职业资格等内容;学习任务二,国际货运代理合同的准备——货代服务的采购,重点了解全球主要的承运商、主要的航线和港口、班轮船期的查询、相关费用的计算和内陆运输服务等;学习任务三,国际货运代理合同的磋商与订立——货代服务的销售,主要介绍揽货技巧、货代合同的订立、集装箱的计算和对客户报价等内容;学习任务四,国际货运代理合同的履行(一)——货物出关与提单缮制,主要讲述几项基本操作的流程与技巧(航运出口订舱与做箱、代理报关报检、货物装载和单据缮制签发);学习任务五,国际货运代理合同的履行(二)——货物跟踪,主要介绍单证流转与货物跟踪的关系和海上货物即时跟踪系统;学习任务六,国际货运代理合同的履行(三)——风险防范与费用结算,主要讲述货代公司所面临风险的防范方法、费用结算的方法与技巧、事故索赔的基本操作等内容;学习任务七,国际航空货运业务代理,主要讲述航空货运的装载计算、费用计算和航空货运单的填制;学习任务八,国际多式联运,主要讲述国际多式联运的业务流程、运费计算和相关单证业务。
其实货代和报关的就业面和知识面要比报检相对大一点。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感觉好难学怎样才能简单学
想学好《国际货运代理实务》简单说就是要懂抓重点,希望下文对你有帮助:国际货运代理实务是一门操作性非常强的专业课程,下文结合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实际和高职教育特点,对《国际货运代理实务》的教学经验进行总结,并提出了改进意见。
【关键词】国际货运代理实务 课堂教学
在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作为行业的概念,是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事情,它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理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的企业。经过20多年的实践证明,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我国对外经济多年的快速发展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特别是近些年来,对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的需求量更是不断增加。作为培养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的高职院校,如何在教学过程中真正做到工学结合,突出实用性特点,实现学生零距离的上岗工作,这也是我们教师一直追寻和探索的事情。虽然目前来说,已有些院校和教育工作者尝试在教材和教学中进行了必要的改革,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因此,笔者结合自身的教学经验和总结,提出以下一些看法,以期改进《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1 教材的选择和教学内容安排方面应更注重实用性
在高职《国际货运代理实务》教材的选择上,应选择那些在内容上更针对工作实际,案例更丰富,更多、更详尽地附录了货运单据样本及国际货代行业国家标准的教材。这样可以帮助学生更好的接触到实际业务,理解相关知识及国家标准规范。但是,参阅目前市场上的居多教材,发现大多数教材虽然在局部内容结构安排上有所扬弃,更突显出实践性,但体系上仍然是普通高校教材的翻版、浓缩。在实际教学中,若完全参照这些教材,必然会存在太理论化或不实用的问题,与本科教学极其相似。所以,这就要求教师在选择和熟悉高职《国际货运代理实务》教材的基础上,以国际货运代理的职业活动、职业情景为参照系,对职业活动的行动领域(工作任务、工作过程)进行分析归纳从而导出学习领域,并通过设计适合于教学的学习情景使其具体化,形成课程内容。以期达到更好的教学实用性,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
笔者在实际教学中,根据国际货物运输方式不同,把国际货运代理分为五大模块,其中模块一是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的组建。主要让同学们从总体上了解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掌握有关法规对组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及组建程序;模块二是国际货物海运代理操作规程;模块三是国际货物空运代理操作规程;模块四是国际铁路联运代理操作规程;模块五是国际货物仓储配送业务操作规程。在每一个模块,根据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实际业务办理的先后顺序又划分为若干个具体的任务。以模块二国际货物海运代理操作规程为例,该模块又划分为揽货、订舱、装货、报检、报关、保险、制单、收费和放货等九个具体任务。在每一个任务中,分别向同学介绍各项工作的操作规范、操作技巧及工作前、中、后所应注意的事项。
2 课堂教学中应有更多生动、实用案例分析和单据样本
《国际货物海运代理实务》作为一门操作性极强的课程,若没有生动实用的教学案例和文件式样,要想让学生学好该门课程,特别是掌握一些具体的业务操作,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要想实现教学目标,就要求我们教师平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走进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的同时,还可以搜集到一些真实的案例,用于我们的教学。即使条件不容许,作为教师也应多关注该行业的现状、发展,浏览各门户网站,搜寻跟授课内容相关的经典案例。对于自己搜寻到的各案例,去粗取精用于课堂教学。通过这些真实的案例呈现,一方面可以让学生真实的接触到具体的业务,将理论与实际有机的结合起来,另一方面也可以培养锻炼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参与。
在国际货运代理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涉及到一系列的单据,比如在国际货物海运代理操作过程中,会设计到托运单、订舱单、订舱确认书、舱单、海运提单等几十种单据。在众多的单据中,有些单据的格式虽有所差异,但内容基本相似。假如仅凭老师口头讲解各单据包括那些内容,学生仍会觉得比较模糊,老师讲解起来也比较费劲。但假如借助多媒体或投影仪等现代教学手段,把各单据的式样展现在学生面前,学生将有着非常直观的感受,老师讲解起来也轻松。所以这要求我们授课教师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过程中,处处留心,收集各种单据,特别是填制完整的业务单据,以便辅助我们的教学活动。 转贴于 中国论文3 课程教学中应注重实训教学的安排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的实训教学,不仅关系到学生对该门课程理论知识的掌握,更重要的是对学生实际操作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制定课程教学计划的时候,一定要安排充足的实训课时。在课时有保障的同时,还必须要注重实际的实训效果,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的满足。因此这就要求我们老师认真研究实训教学内容,将理论知识有机地融入实训教学中。比如在完成每一个任务理论教学或几个关联比较密切的任务理论教学后安排一定时数的实训教学,以企业经营为背景,以岗位设置为模块,把学生分为若干组,由他们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来完成各项具体任务。这种“实战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但在实际使用中,教师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充分利用现代话的多媒体设备,精心设计教学课件,使其内容丰富有趣,以相对减少对理论过多的讲解。二是要发挥好引导、指导作用,否则这个教学将失去目标,变成一种“游戏”,而达不到教学目的。最后是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及时调整要求“程度”,要鼓励、激励学生,使其保持强烈的求知欲望,顺利配合完成“实战法”的训练。
此外,由于各个模块之间存在部分重复交叉的内容,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对这些内容进行优化、更新和有机重组,以提高教学效果,实现教学目标。
4 课堂教学中应注重中英文结合
因为国际贸易是涉外经济活动,所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必然也是涉外经济活动,这就要求国际货运代理的从业人员,必须要掌握好外语(在此主要指英语),具备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其不仅要与外国客户进行流利的磋商,同时也要缮制相关的英文合同和英文单据。因此,这就对《国际货运代理实务》的双语教学提出了要求。比如对一些专业术语的解释,我们尽量作到用英文解释和表达,以帮助学生在学到专业知识的同时,提高英语的阅读和表达水平,成为能说英语、写英文的专业国际货运代理人才。
总之,在《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教学中,我们必须制订完善的教学计划,依据教学大纲及有关国家标准,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与时俱进,大胆的探索,进行教学方式和方法的改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和企业需求的实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 郭天宇.多媒体辅助教学在高职外贸英语口语教学中的应用.经济师,2008.
[2] 邹勇.国际货运代理实务的教学方法改进初探.现代企业教育,2007(7).
[3] 杨占林.国际货运代理实务精讲[M].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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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这门课中的公路和铁路运输这两章算是重点吗
个人觉得要看学校在什么地区,一般的高职院校的培养计划安排都是为当地区域经济服务,虽然国际货物运输海运是主要的,但在我国,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侧重,比如内陆地区,必须是以铁路与公路与沿海港口相连,当然这属于国内运输范畴,但像在新疆、内蒙、广西等地区,有陆域与邻国接壤,都有国际的公路、铁路运输线,我觉得这些地区的高职院校在讲授《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这门课程时,应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重点地接地气地讲授国际铁路运输与公路运输。我们的学校是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虽然在沿海,但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很多还会回到新疆、内蒙去做货代与报关报检工作,所以我们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开设了两门课程:国际货物运输实务、国际货运代理实务,除了海空运输之外,我们还用专门章节来讲授国际铁路运输与公路运输,并配有实训。我们的学生在新疆、内蒙、重庆、成都等内陆城市做货代与船务,都很受好评,我个人认为,在目前“一带一路”的背景下,中欧国际班列在蓬勃发展,至少国际铁路联运的课时要有。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实务是什么
【货运代理合同】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实务
1、国际货运代理合同的具体操作模式
作为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应当针对目前大部分企业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并不十分重视订单、往来传真等法律文书的现状,建议顾问单位建立国际货运代理合同的具体操作模式为:“基本代理合同+补充协议、数据电文”模式。
即首先,应当由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与委托人签订基本委托合同,在该合同中约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及其代理事务,委托人以及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权利义务,补充协议、数据电文的定义及其法律效力,准据法,争议解决等条款,作为日后业务操作中,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主张权利的基本依据;然后,再由缔约各方之间日后达成合意的补充协议、数据电文等作为上述基本委托合同的补充法律文件,共同组成“基本委托合同+补充协议、数据电文”的合同模式。
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及其代理事务或独立经营事务条款
针对在发生纠纷后,如何确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是解决当事人纠纷的关键难点的实务情况,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正视“收取1~3%的手续费,却要承担100%的风险”目前货代企业普遍存在的难题,在制作国际货运代理合同时,根据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获得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在国际货运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其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或者作为独立经营人”的法律地位以及其法律责任的具体范围,从而为在纠纷出现后的争取合法权利奠定基础。
另外,为了使缔约各方明确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范围,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17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32条的规定,结合在国际货运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代理事务内容或独立经营事务内容。同时,分别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范围进行明确的约定。如:
(1)揽货、订舱(个体户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拔、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3)报关、报检、报验、保险;
(4)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5)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6)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
(7)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
(8)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3、转委托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400条的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在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中,为了提供令货主满意的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根据其依法获得的经营范围,进行代理等活动,但出于经营成本等因素的考虑,往往需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将其受托事务进行转委托,由此,为了避免货主在出现纠纷后,不予承认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进行转委托的口头许可,在制作国际货运代理合同时,应当书面明确约定,货主同意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对一定范围内的具体业务进行转委托,并授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有权选任转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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